1.凡未列入本次申請自願退休調查人員者,除特殊原因外,均不得於該年度內提出退休申請
2.108 年學校校長、教師預計申請退休之退休生效日,除 2 月 1 日及 8 月 1 日外,得填報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