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推薦作業 流程圖、推薦注意事項表件及簡章各 1 份,請貴校踴 躍推薦參加並協助辦理推薦事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 113 年 4 月 17 日臺教社(三)字 第 1132401343B 號函辦理。 |
二、 |
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 教育部自 64 年開始,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 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又依據旨揭 實施要點第 3 點規定略以,有關從事媒體素養教育、 高齡教育、家庭教育、多元文化教育等議題卓有成 就之團體或個人,符合本要點表揚事蹟,鼓勵參與 旨案徵件。 |
三、 |
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之推薦,於 公告受理期間內得由推薦單位主動推薦,或由參選 者向推薦單位申請推薦,並由各推薦單位依推薦程 序辦理初審後擇優推薦,不符推薦程序者,不予受理。 |
四、 |
貴校若有推薦參加本( 113 )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 貢獻 獎」之案件,請依據參選類別填具「終身奉獻 獎資料表」及相關表件,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並分 別填具承諾書或被推薦同意書,免備文於 113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前逕送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俾 憑辦理初審事宜,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
五、 |
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本部網站 (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 /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