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113 年「第 19 屆教育奉獻獎」推薦事宜,如有符合資格推薦人選 請於 3 月 25 日中午前填妥推薦表格送交本校輔導室。
有關 113 年「第 19 屆教育奉獻獎」推薦事宜, 請貴校依說明 於 113 年 3 月 31 日(星期日) 前函報本府,詳如說明,請查 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2 月 17 日臺教師(三)字 第 1132600410 號函辦 理。 |
二、 |
依「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規定略以 ,以公私立學校 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 、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 象。受推薦 人應具有投入教育或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 關工 作之具體績效,並由各機關學校及經 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 織或基金會,向所 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推薦; 各校若有符合資格者,請於 113 年 3 月 31 日前 填列具體事蹟表向本府提出推薦。 |
三、 |
最近 3 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 獎勵者,不再 受理推薦或給獎。另經遴薦獲 獎人員,如有不實或舛錯者, 應撤銷其資格, 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
四、 | 推薦資料注意事項如下: |
(一) |
請受推薦人提供半年內「彩色半身照片」 1 張(電子檔),檔案格式 JPG ,檔案大小 800KB-4MB 。 |
(二) |
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並留意字數限制 (含空格、標 點符號及英文字母),逾規定 字數將無法完成後續上傳作 業。 |
(三) |
具體事蹟佐證資料,請擇要掃描成 PDF 檔, 每位受推薦人 可上傳 10 個資料(單一資料大 小限 10MB 以內,總資料大小限 40MB 以內) ,檔名請簡述資料內容。 |
五、 |
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推薦表(範 例)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