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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ps03 - 學務處公告 | 2024-02-22 | 點閱數: 246

市朴子國暨附生遴辦法

壹、依

一、教育部 108.6.12 臺教學(二)字第 1080083209 號函「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

二、嘉義縣創新教育白皮書。

三、本校校務展計畫。

貳、目

一、表揚義舉善行模範,塑造見賢思齊優良校園風氣。

二、強化品德核心價值,培養學生良好行為準則習慣。

三、彰顯學校特色願景,型塑知善行善品德校園文化。

 

參、遴流程:導師填具模範生遴選表送訓育組,由訓育組彙整後送行政會議複審經校長核可後公佈。經公佈名單後由導師製作模範生表揚卡送訓育組張貼於中廊。

肆、遴方式:

一、班級模範生:由各班自行選出,人數如下。

(一)一至年級各班採民主方式遴選出班級模範生一位。

(二)六年級選出縣模範生候選人各二位。

二、嘉義縣模範生、朴子市模範六年級各班導師依「縣模範生積分標準表遴選出班級積分最高二位學生為縣模範生候選人,經行政會議複審,全校第一高分及第二高分之學生薦送為嘉義縣模範生,其餘為朴子市模範生;縣市模範生候選人得與班級模範生重複。

 

三、幼兒園朴子市以及幼兒園班級模範生:幼兒園遴選出 2 位大班學經行政會議複審, 1 位為幼兒園朴子市模範生1 位為幼兒園班級模範生。

伍、遴標準:

一、學業成績優:學期成績平均達 85 分以上(以最近三個學期計算)。

二、品格教育績優具體事證:曾獲班級模範、品德模範或其他義舉善行表

三、積極參與社團活動:曾獲縣級以上賽事獎項。

四、熱心參與公益服務活動具體事證:志工服務時數、公益活動感謝狀、捐款(物)收據。

五、體適能指標符合各項標準:體適能檢測獲金、銀、銅質章或超過門檻標準(最近一次)。

六、多元才藝表現優異具體事證:曾獲縣級以上賽事個人獎項(四人以下)。

七、閱讀教育表現優秀具體事證:借閱量 (以最近三個學期計算)、曾獲報章雜誌刊登文章、曾獲閱讀小達人表揚。

陸、具辦法:

一、班級模範生:以班級師生票選方式產生,其票選方式由各班自

二、嘉義模範生、朴子市模範生:

(一)由六年級各班依積分標準表(附件一)提出縣模範生候選人二位。

(二)行政會議複審,全校第一高分及第二高分之學生薦送為嘉義縣模範生,其餘為朴子市模範

(三)若有同分狀況,則需送本校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決議。

柒、獎勵:

一、班級模範生公開於全校集會時間頒發獎狀表揚並公佈於走廊公佈欄

二、朴子市模範生配合朴子市兒童節模範兒童表揚大會進行表揚。

三、嘉義縣模範配合嘉義縣模範生表揚活動進行表揚。

四、各類模範生製作表揚卡公佈於走廊公佈欄。

五、當選縣市模範生為校務會議學生代表。

捌、本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                       主任:                校長:

 

附件一

 
市朴子國縣市標準表

導師:                    (核章)             年     月                         日填

班級

姓名

評分項目

內                容

給分標準

得分

備註

學業成績(最近三學期)

(最高 15 分)

歷年成績平均達 95 分以上者

15

1.校內比賽 獎 狀 須 加 註校長 職名章及官印。

2.校外比賽獎 狀需 註記府 ( 含 ) 以上 層級政府機關核定 之公文字 號始予採計積分。

3.個人獎項採計同一賽事同一項目組別四人以下

4.區域級比賽是指跨縣市比賽

歷年成績平均達 90 分以上者

10

歷年成績平均達 85 分以上者

5

品格績優

(最高 15 分)

曾當選班級模範生(     )次

(最高以 5 分為限)

每次給 1

曾獲選品德模範(     )次

(最高以 5 分為限)

每張獎狀給 1 分

其他善行義舉獲表揚(     )次

(最高以 5 分為限)

每次給 1

社團活動表現

(最高 15 分)團體獎項

參加有關教育主管機關辦理之

縣級比賽獲得獎項者(  )次

區域級比賽獲得獎項者(  )次

全國比賽獲得獎項者(   )次

縣級比賽 1 次 1 分

區域級比賽 1 次 2 分

全國比賽 1 次 3 分

熱心參與公益服務活動

(最高 15 分)

曾擔任各項志工服務時數(   )小時且服務優良者(優良獎狀)(   )張

服務一小時給 0.5 分

服務優良獎狀一張 1 分

參加公益活動感謝狀(     )張                                                                            

每張感謝狀給 1 分

公益單位捐款(物)收據

超過 50 元或等值以上收據一張 1 分

體適能指標符合各項標準(最近一次)

(最高 15 分)

曾獲金質獎

15

曾獲銀質獎

10

曾獲銅質獎

5

超過門檻標準

3

多元才藝表現優異

(最高 15 分)個人獎項

參加有關教育主管機關辦理之

縣級比賽獲得獎項者(  )次

區域級比賽獲得獎項者(  )次

全國比賽獲得獎項者(   )次

縣級比賽 1 次 1 分

區域級比賽 1 次 2 分

全國比賽 1 次 3 分

閱讀教育表現優秀

(最高 10 分)

借閱量(最近三學期平均超過 30 本)

10

借閱量(最近三學期平均超過 15 本)

5

曾獲報章雜誌刊登文章(最高 10 分)

一篇 1 分

曾獲縣府閱讀小達人表揚

5

積分總計

組長

學務主任

校長

                   

 

嘉義朴子市朴子民小班級範生遴選表

班級

      

姓名

符合遴選 標準

可多勾選

□學業成績優:學期成績平均達 85 分以上(以最近三個學期計算)。

□品格教育績優具體事證:曾獲品德模範或其他義舉善行表

□積極參與社團活動:曾獲縣級以上賽事名次。

□熱心參與公益服務活動具體事證:志工服務時數。

□體適能指標符合各項標準:體適能檢測獲金、銀、銅質章或超過門檻標準 (最近一次) 。

□多元才藝表現優異具體事證:曾獲縣級以上賽事個人獎項(四人以下)。

□閱讀教育表現優秀具體事證:閱讀量、借閱量、曾獲閱讀小達人表揚。

□其他義舉善行:                                             

具體事蹟

請填列學生實際具體表現:

導師簽章:                  

訓育

組長

學務

主任

校長

 

 
 

嘉義縣朴子市朴子國民小學

                                              

                                 

貼學照片

班級:   年    班

姓名:

優良蹟:

導師: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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