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育部 108.6.12 臺教學(二)字第 1080083209 號函「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
二、嘉義縣創新教育白皮書。
三、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貳、目的:
一、表揚義舉善行模範,塑造見賢思齊優良校園風氣。
二、強化品德核心價值,培養學生良好行為準則習慣。
三、彰顯學校特色願景,型塑知善行善品德校園文化。
參、遴選流程:導師填具模範生遴選表送訓育組,由訓育組彙整後送行政會議複審經校長核可後公佈。經公佈名單後由導師製作模範生表揚卡送訓育組張貼於中廊。
肆、遴選方式:
一、班級模範生:由各班自行選出,人數如下。
(一)一至六年級各班採民主方式遴選出班級模範生一位。
(二)六年級選出縣模範生候選人各二位。
二、嘉義縣模範生、朴子市模範生:六年級各班導師依據「縣模範生積分標準表」遴選出班級積分最高之二位學生為縣模範生候選人,經行政會議複審,全校第一高分及第二高分之學生薦送為嘉義縣模範生,其餘為朴子市模範生;縣市模範生候選人得與班級模範生重複。
三、幼兒園朴子市以及幼兒園班級模範生:幼兒園遴選出 2 位大班學生,經行政會議複審, 1 位為幼兒園朴子市模範生、1 位為幼兒園班級模範生。
伍、遴選標準:
一、學業成績優良:學期成績平均達 85 分以上(以最近三個學期計算)。
二、品格教育績優具體事證:曾獲班級模範、品德模範或其他義舉善行表揚。
三、積極參與社團活動:曾獲縣級以上賽事獎項。
四、熱心參與公益服務活動具體事證:志工服務時數、公益活動感謝狀、捐款(物)收據。
五、體適能指標符合各項標準:體適能檢測獲金、銀、銅質章或超過門檻標準(最近一次)。
六、多元才藝表現優異具體事證:曾獲縣級以上賽事個人獎項(四人以下)。
七、閱讀教育表現優秀具體事證:借閱量 (以最近三個學期計算)、曾獲報章雜誌刊登文章、曾獲閱讀小達人表揚。
陸、具體辦法:
一、班級模範生:以班級師生票選方式產生,其票選方式由各班自訂。
二、嘉義縣模範生、朴子市模範生:
(一)由六年級各班依積分標準表(附件一)提出縣模範生候選人二位。
(二)行政會議複審,全校第一高分及第二高分之學生薦送為嘉義縣模範生,其餘為朴子市模範生。
(三)若有同分之狀況,則需送本校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決議。
柒、獎勵:
一、班級模範生公開於全校集會時間頒發獎狀表揚並公佈於走廊公佈欄。
二、朴子市模範生配合朴子市兒童節模範兒童表揚大會進行表揚。
三、嘉義縣模範生配合嘉義縣模範生表揚活動進行表揚。
四、各類模範生製作表揚卡公佈於走廊公佈欄。
五、當選縣市模範生為校務會議學生代表。
捌、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 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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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 (核章) 年 月 日填
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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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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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項目 |
內 容 |
給分標準 |
得分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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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成績(最近三學期) (最高 15 分) |
歷年成績平均達 95 分以上者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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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內比賽 獎 狀 須 加 註校長 職名章及官印。 2.校外比賽獎 狀需 註記縣府 ( 含 ) 以上 層級政府機關核定 之公文字 號始予採計積分。 3.個人獎項採計同一賽事同一項目組別四人以下 4.區域級比賽是指跨縣市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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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成績平均達 90 分以上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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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成績平均達 85 分以上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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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格績優 (最高 15 分) |
曾當選班級模範生( )次 (最高以 5 分為限) |
每次給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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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選品德模範( )次 (最高以 5 分為限) |
每張獎狀給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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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善行義舉獲表揚( )次 (最高以 5 分為限) |
每次給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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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活動表現 (最高 15 分)團體獎項 |
參加有關教育主管機關辦理之 縣級比賽獲得獎項者( )次 區域級比賽獲得獎項者( )次 全國比賽獲得獎項者( )次 |
縣級比賽 1 次 1 分 區域級比賽 1 次 2 分 全國比賽 1 次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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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參與公益服務活動 (最高 15 分) |
曾擔任各項志工服務時數( )小時且服務優良者(優良獎狀)( )張 |
服務一小時給 0.5 分 服務優良獎狀一張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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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公益活動感謝狀( )張 |
每張感謝狀給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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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單位捐款(物)收據 |
超過 50 元或等值以上收據一張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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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適能指標符合各項標準(最近一次) (最高 15 分) |
曾獲金質獎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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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銀質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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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銅質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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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門檻標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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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才藝表現優異 (最高 15 分)個人獎項 |
參加有關教育主管機關辦理之 縣級比賽獲得獎項者( )次 區域級比賽獲得獎項者( )次 全國比賽獲得獎項者( )次 |
縣級比賽 1 次 1 分 區域級比賽 1 次 2 分 全國比賽 1 次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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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教育表現優秀 (最高 10 分) |
借閱量(最近三學期平均超過 30 本)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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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閱量(最近三學期平均超過 15 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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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報章雜誌刊登文章(最高 10 分) |
一篇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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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縣府閱讀小達人表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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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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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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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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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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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朴子市朴子國民小學班級模範生遴選表
班級 |
年 班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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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遴選 標準 |
※可多重勾選 □學業成績優良:學期成績平均達 85 分以上(以最近三個學期計算)。 □品格教育績優具體事證:曾獲品德模範或其他義舉善行表揚。 □積極參與社團活動:曾獲縣級以上賽事名次。 □熱心參與公益服務活動具體事證:志工服務時數。 □體適能指標符合各項標準:體適能檢測獲金、銀、銅質章或超過門檻標準 (最近一次) 。 □多元才藝表現優異具體事證:曾獲縣級以上賽事個人獎項(四人以下)。 □閱讀教育表現優秀具體事證:閱讀量、借閱量、曾獲閱讀小達人表揚。 □其他義舉善行: |
具體事蹟 |
請填列學生實際具體表現:
導師簽章: |
訓育 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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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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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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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年 班
*姓名:
*優良事蹟:
導師: 老師
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