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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 - 教務處公告 | 2024-01-24 | 點閱數: 29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 月 22 日桃教中字第 1130005486 號函辦理。 二、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桃園市市且於 113 學年度欲返回桃園市 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調查表,並於 113 年 3 月 1 日(星期五)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送至桃園市該學區 所屬國中,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

三、桃園市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劃分表請至桃園市政府教育 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學校專區」-「學 區資訊」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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